问题 | 公路工程设计单位的合同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设计单位必须根据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含优化设计)任务,积极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设计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评审、会签、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设计工作负责公路工程设计质量。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公路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2)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齐全,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结果可靠,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相关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4)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满足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美观性的综合要求。(五)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附件和设备,应标明其性能和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厂家。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开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交底;对有特殊要求的大中型公路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设计问题。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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