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施工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第一个原因是建设单位的主体资格,如缺乏资格、超越资格、借用资格等;第二个原因是签订合同的程序性原因,如未经招标或无效中标、阴阳合同等第三种原因是建设项目本身是违法的,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未取得; 第四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合同依法无效,那么法律并不能根据合同条款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合同当事人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合同无效的后果,我国合同法的原则是:无效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后,应当返还从合同中取得的财产;不能退货或者不需要退货的,应当给予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与一般合同相比,施工合同在合同主体、合同签订程序、合同履行中的行政监督、强制性质量标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它们在适用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果时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合同无效的后果分析如下: 1。建设工程和合同被确定为无效时,尚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对取得的对方财产,如履约保证金等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双方按过错承担责任。(1) 在价格结算方面,由于承包人的建筑材料和劳务活动已经物化为工程标的,不能简单地恢复原状,只能折价补偿。如何打折补偿?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市场价格,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当事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经修复后竣工验收仍不合格,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得支撑。发包人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也有过错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在工程质量方面,对工程质量负责是承包人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合同无效而免除。在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内,承包商必须保证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义务。(3) 在其他损失索赔方面,由于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无效,损害赔偿请求方应当就各方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提供相应的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视为无效时,工程尚未完工的,不再继续履行,已履行部分按工程完工处理规则处理。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承包人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优先要求赔偿工程价款。由于工程价款优先权是法律规定的,不取决于合同的效力,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承包人的法定工程价款优先权仍然存在。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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