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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相邻关系中的诉讼时效
释义

案件详细情况
    

被告房屋开发商周某系私人独资业主,2009年初以工厂名义申请建设综合楼,2010年4月8日竣工。原告魏某购买了综合楼前室一间,被告魏某购买了原告魏某旁边的一间房,并以5000元的价格向周某购买了沿原告、被告前室南墙修建的封闭楼梯的使用权。之后,在楼梯间原告魏某房屋南墙附近安装了水池,被告周某在楼梯间安装了铁门,铁门用玻璃密封。原告魏某以两被告安装的水池渗进自家墙壁影响生活、安装的铁门影响通风、采光和交通为由,多次要求两被告拆除障碍物,恢复原状。无奈之下,原告魏某以诉状起诉两被告,要求判令两被告拆除安装在南墙上的楼梯铁门和水池,恢复原状。分歧:原告魏某(业主之一)认为,两被告安装的水池渗入其家中墙壁,影响其生活,安装的铁门影响通风、采光和交通,请求两被告拆除安装在南墙上的铁门和水池,拆除障碍物,依法恢复原状原告以5000元购买楼梯时,无权要求其拆除铁门和水池。而且,原告在买房时也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现在诉讼已经超过期限了。
    

被告人周某(开发商)辩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楼梯已经完工,并未介入,表明其默许其封闭楼梯是为了维护公众健康,防止乱扔垃圾。同时,楼梯是被告使用的,没有生意。原告提出在购房两年多后拆除楼梯铁门,已超出诉讼时效的请求被驳回。判决: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定,被告人周某与被告人在楼梯间买卖无效,被告人周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拆除安装在楼梯间西侧的铁门。
    

分析:相邻是指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行使房地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邻关系纠纷通常包括因排水(滴水)、交通、通风、采光和污染(如噪声、振动、气体、热量和其他污染)引起的纠纷。相邻各方在相处时,都有权向对方要求方便。同时,他们也有义务尊重对方的权益,约束自己的不合理需求。邻里向对方请求方便的权利称为邻里权。相邻权是基于不动产的相邻关系,相邻权从属于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占有。相邻权本质上是一种法定地役权。从权利人的角度看,是权利的法律延伸;从需要提供便利的当事人的角度看,是权利的法律限制。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根据民法通则,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排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相邻纠纷权利人必须在两年内行使权利。根据传统民法理论,诉讼时效制度一般理解为适用于请求权,而相邻纠纷中排除妨碍、停止侵权、排除危险的权利则不属于一般请求权。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专有权,一般称为物权请求权。这种排他性(不包括他人的非法干涉)是受法律永久保护的,没有时间,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相邻关系中,每一方都是相邻房地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当事人行使权利时,应当为对方提供便利,使对方受到限制。这种便利与限制同时存在,并伴随着共同的关系。行使这项权利要求的时限是不可能的。如果对这种请求设定时效期限,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会扩大,另一方当事人则会失去救济。因此,相邻纠纷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一般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本案中,被告在楼梯间安装了铁门,影响了原告的灯光和交通,侵权事实仍在继续,故原告魏某以不动产相邻权为由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但是,在相邻纠纷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受到时间限制。这是因为民法通则规定,请求对方赔偿因侵害自己权益造成的损失的权利,以及侵害人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义务,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也就是说,原告魏某已经超出了侵权赔偿的诉讼时效,不能要求两被告就侵权事实作出必要的赔偿。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为综合楼的工程规划,并未明确包括纠纷所涉及的楼梯间,也没有证据证明行政部门已经认可纠纷所涉及的楼梯间,故对于被告人周某辩称行政部门同意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楼房楼梯属于共用部分,被告人周某(开发商)无权单独出售楼梯。楼梯是原告、被告及其他居民的公共设施,属于原告、被告及其他居民的公共部分。被告周某未经原告等同意,将楼梯出售给被告余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无效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相邻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生活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给相邻当事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因为被告单独使用楼梯间,影响了原告从南墙进入,妨碍了通风采光,水池安装渗水影响了原告的生活,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周某拆除楼梯间铁门,被告拆除游泳池的请求。由于原、被告之间的相邻关系是由不动产引起的,侵权事实一直在延续,故法院对两被告主张本案已超出诉讼时效的理由不予采纳。原告无权辩称被告无权永久使用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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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