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的客体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因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而引起的与相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如噪声对相邻人的其他影响。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所有权不存在争议。一些相邻关系的客体是客体,如相邻竹木的所有权关系。相邻关系是指相邻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由于相邻当事人应当给予便利,接受限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母法《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协作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道、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互助、公平、合理,对相邻当事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齐:左对齐;“> (1)相邻土地利用关系;(2)相邻的风险防范和排污关系;(3)相邻的用水、水流、截排水关系;(4)相邻的管道安装关系;(5)相邻的采光、通风、音响关系;(6)相邻的竹木所有权关系关系。 (7)相邻安全关系 以上摘要由律师网,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不能通过阅读法律知识来满足你的需要,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你可以咨询律师。我们的法律咨询网平台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您可以咨询任何在线律师来解决您的问题。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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