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审理林地置换纠纷
释义

1980年5月20日,同一人民公社的襄阳大队七队(甲方)和利辛大队五队(乙方)签订了《山林交换协议》。协议内容如下:“1。为便于山林经营和土地管理,乙方同意将甲方的原始山林(杉木)转让给甲方经营管理。甲方同意将甲方的原始山林(杉木)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3、交换后,双方负责经营和耕作,协议不得随意变更。4交易结束后,各方应始终负责行业管理,但如有其他争议,应由原一方负责解决。”。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和公社驻村干部签字,双方生产队、班组盖章。以后,甲、乙双方应按协议约定种植、经营交换林地。2010年8月,双方申请变更林地经营权变更登记,取得新的林权证。2011年,因白毛枣山农场采伐杉木,乙方与同一行政村另一村民小组发生林地边界纠纷。镇政府还没有解决纠纷。因此,乙方以甲方为被告,认为甲方未履行《森林交易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终止《森林交易协议》。对本案的审理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本案不属于民事纠纷,因变更林地已办理经营权变更登记。现原告欲对变更后的协议进行违约,必须重新确认权利,变更登记,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解决。第二种意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是交换协议已经履行,林地经营权已经变更登记,交换协议已经终止。协议终止的法律后果是将来协议关系消灭,不产生溯及力和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因此,原告的诉讼没有证据支持。
    

第三种意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理由是山林交易所协议属于履行期,协议的权利义务未终止。协议第四条“以后如有其他争议,由原当事人负责解决”的内容是违法的。被告不构成违约,原告违约理由不足,主张不予支持。同意第三种意见的理由如下:
    

1。农村承包林地交换,是指林地承包人之间为方便种植或者经营,交换承包林地及其相应的承包经营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农村林地承包人之间交换林地的现象比较普遍。这起案件发生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80年代初。中国的改革开放才刚刚开始。农村土地正处于由“三级所有制、团队制”所有制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渡时期。为了便于华山林地的管理,有利于林农的生产,经主管人民公社同意,两个生产队向各自承包人备案,双方协商自愿交换承包林地及其经营权,是双方真实意图的体现。他们的行为也顺应了当时农村土地改革和发展的方向。虽然它们不是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中交换的,但当时农村土地流转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土地流转不规范,协议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被告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本案原告认为,被告未履行《山林交换协议》第四条“以后如有其他纠纷,由原当事人负责解决”的约定,属于违约。但是,如果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比较,仔细分析案情,就不难确认原告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一是林业部令第十号《森林、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森林权属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纠纷解决机构,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负责处理林权纠纷的具体工作。”林权纠纷包括森林、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山林交换协定》第四条“以后发生其他纠纷,由原当事人负责解决”的规定,显然与这一规定相抵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无效;二是2010年8月,双方对变更后的林地经营权进行了变更登记,各自领取了新的林权证。现原告与其他集体组织就林地边界发生纠纷。从林权证登记的所有人和争议林地的实际使用管理情况来看,被告不是争议的当事人,没有“处理和解决争议”的责任和义务;三是,被告在解决纠纷方面做了大量的协助,但未能达到纠纷解决的实际效果。然而,被告却千方百计指责被告不“负责解决”纠纷,这几乎是不合理的。三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山林置换协议》第四条“山林置换后,由各方共同管理”的内容应属于《林地置换期限协议》,即置换期限为永久性。但是,永久交换协议的效力直接对抗主合同,即授予合同,超出法定林地合同期限的交换无效。中发[2001]18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规定,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民承包土地剩余期限。交换是土地流转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央文件的规定,林地的交换期限不得超过农民承包林地的剩余承包期限。我国《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规定,耕地的土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土地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土地承包期为30-70年,这意味着本案原告和被告之间的林地流转可以达到70年。虽然原告和被告都登记了林地经营权的变更,但变更登记只产生了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后果,而不是协议权利义务的终止。因此,原告要求终止协议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二条,原告的要求被驳回。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8: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