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的差额在哪里 |
释义 |
租地建厂和租现成厂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 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固定资产补偿 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赔偿包括“必须支付”和“应当受益”。即实际和预期的经营亏损。一般来说,是指停产停业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费用。 3。拆迁相关费用是拆迁直接产生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材料拆装包装费、运输费、设备搬迁安装费。 4。拆迁奖励 因拆迁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5。非法暴力拆迁造成的损失。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在租赁土地上建房与在租赁场地上拆除厂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不同的补偿项目上。在租赁土地上建造房屋,可以获得比租用现有厂房更多的厂房价值损失补偿和租赁土地剩余租期补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