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是法律规定的 |
释义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普遍适用。(2) 专门的法律和地方性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房屋租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3) 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包括1993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简称《试行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摘要》1996年实施《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1)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是:1。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出租的房屋有租赁许可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与租赁许可证载明的房屋用途一致。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程序。(2) 严格来说,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合同。但考虑到《租赁条例》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性质,市法院在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时,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上级法院的有关精神,对具体情况作了处理:1。出租人未能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的,无论双方是否实际履行,均应签订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未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但在履行合同或诉讼过程中取得了房屋租赁许可证,且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的,确认合同有效。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未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且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均未履行,且一方或双方无意履行的,按无效合同处理。签订合同时,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与租赁房屋的实际使用功能不一致,但出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已办理房屋功能变更手续,房屋具备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的,确认合同有效。持有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已实际履行,但未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确认合同有效,责令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租赁合同办理有效,责令当事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的,应当在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时,向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报送法律文书备案。(1) 合同未解除,出租人仅要求承租人补交租金和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明显不公平的,承租人应缴纳的滞纳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款标准(每天万分之四)确定。(2) 合同终止时有关问题的实质处理。1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合同终止。合同未约定期限的,超过三个月的,合同也应当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房屋可以提前返还给出租人。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经评估单位评估后可以退还;未装修的,可以直接交付。 3。承租人装修房屋时,装修的处理。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拆除的活动部分由承租人拆除,固定装修不能拆除的,对出租人的可使用部分进行评估折旧,由出租人承担并给予承租人相应的赔偿。因不能承受屋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终止合同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因出租人过错终止合同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双方应根据故障大小分别承担责任。 4。因承租人过错终止合同的违约赔偿。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1)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违约金(即滞纳金);(2)出租人应当没收签订合同时支付的租金押金;(3) 上述违约金和租金押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当向出租人支付额外的损害赔偿金。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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