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发现房子不是卖方的,买方如何维权 |
释义 |
[事件过程] “当我知道和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1万元定金的人不是真正的房主时,我真的觉得被骗了!”王女士很无奈。 购房者: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后感觉“上当受骗”。最后,通过中介公司的介绍,他们爱上了金水路的一套房子。25日,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王女士和丈夫与二手房“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当场交纳了1万元定金。房屋面积91平方米,总房款75万余元,以按揭方式购买。 王女士回忆,第二天,她再次来看房时,无意中听到和她签合同的人不是真正的房主。 业主姓王,与王女士签订合同的人是朱某,但朱某在合同上的签名也写着王某,而押金收据上也写着王某,“中介说朱某是客户,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为什么不在业主的签名上写上‘客户’二字呢?这不是撒谎吗?” “签合同的时候,我也有过错,我当时没有核实房主的相关信息,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中介公司是不是应该告诉我对方不是真正的房主?”王女士说,她觉得受骗了,于是打电话给中介,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本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业主的认可可视为合同成立,业主从一开始就反对合同无效。我知道我也有过错。我只想退还定金5000元,对方却一言不发。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办!”王女士说。 中介:受托人拥有公证处的完整授权程序 随后,新文化记者联系到中介公司的房产中介王先生。 对于购房者王女士提出的“房屋真正所有人不是签订合同的人”的问题,王先生解释说,房屋绝对没有问题,产权过户等手续可以随时办理。签订合同的朱先生确实是房主的委托人。他和房主关系密切。房主现在在国外。通过公证处办理的委托手续,他全权委托朱先生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 “以前,我们对这所房子进行了严格的审查。通过朱先生提供的相关手续,我们可以确认他虽然不是真正的业主,但从他办理的手续来看,他就是业主!我们认为没必要向王女士解释太多!”王先生说。 对于王女士要求退还5000元定金,王先生表示,他也在和朱先生沟通,对方坚决不退一分钱。”此事中,买房人王女士首先违约,应承担全部责任,定金也不是随便退的,“目前,长春市民王女士仍在与中介公司和朱先生沟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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