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楼面高度超过规定标准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网友咨询]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中约定的楼层高度是2.9米,但我们拿到房子时实际上是2.6米,所以我们向开发商提出了异议,但他回答说,楼层高度不是净高,而是天花板上的楼层高度。开发商的计算标准合法吗? [法律解释] 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第6节“层高和净高”的规定,商品房的层高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第2.6.1条住宅层高不得高于2.80米。 第2.6.2条卧室和客厅的净高不应小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小于2m。 第2.6.3条斜屋顶内的空间用作卧室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小于2.10m,其余部分的最低高度不应小于1.5米。 第2.6.4条厨房净高不应小于2.20米,卫生间、卫生间、储藏室净高不应小于2米。 第2.6.5条卫生间内使用蹲便器时,蹲位地面与地面之间的净高上层隔水弯不应小于1.90m。 房屋的高度可按“米”或“层”计算,每层的高度在设计中有一定的要求,称为层高。楼层高度是指下层或楼层的上(或下)面与相邻上层或楼层的上(或下)面之间的垂直尺寸。也就是说:建筑结构的高度净高是指下层或楼层上表面到上层下表面的距离。 国家住建环境工程中心编辑的《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指出,客厅净高不应低于2.5米;建设部编制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规定,层高优先尺寸系列为2.0m~3.0m;《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普通住宅建筑层高为2.80米,卧室、客厅(厅)室内净高不低于2.10米,局部净高不低于2.10米。坡屋顶内空间用作卧室、客厅(厅)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10米。将住宅建筑层高控制在2.80米以下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控制投资,也是为了节约住宅建筑的土地、能源、材料和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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