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时,停车位真的是开发商给的吗 |
释义 |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在建筑面积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以出售、赠与、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道路或者业主共有的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不容易理解?举个例子!案例一:2015年5月,刘先生购买的项目开始移交。刘先生交了相关费用并收房后,让工作人员带他查看情况时,发现开发商给的车位位于房屋所在小区附近的公共道路上;他使用车位时,他每月还得交200元停车费。对此,刘先生提出质疑:第一,既然是免费停车位,为什么还要交钱?第二,200元钱归谁? 案例分析: 按照规定,开发商承诺免费停车位是占用业主公共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的停车位,应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处分。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将在小区道路两侧划分多个停车位。物业的所有权取决于停车位所在道路的性质。 对于刘先生的车位,如果车位所在的道路是市政道路,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开发商可以在获得政府授权批准的前提下设置车位,并可以赠送或出租。如果道路是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土地使用权已按比例由全体业主共享,该类型的停车位应由全体业主共享。 在第一种情况下,刘先生租了停车位,不给人。在第二种情况下,停车位原本属于所有业主,因此无需再付费。 案例二: 2014年初,马女士买了一套房子,在地下车库里得到了一个停车位。房子和停车位都签了合同。马女士说,房屋手续都办完了,现在要办理车位产权证的时候,需要交500多元的办证费。费用合理吗?刘女士表示怀疑。 案例分析: 按照规定,如果业主的公共场所没有被占用,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赠送、出租等方式与业主约定车位所有权,开发商的赠送承诺合法有效。规划为车位、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建设成本不计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并出售给买受人的车位,其所有权属于开发商。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地产,这种车位和商品房一样,可以出售、捐赠,也可以用来办理房产证。 对于此类车位,我们只需将车位捐赠协议(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经主管部门测算面积后,即可办理产权证。办理车位产权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许可证费、大修基金等,因车位估价不同而有所不同。 这样,马女士在申请证书时收取费用也不无道理。在此还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出售车位时一定要看清交易对象,因为只有车位的产权,才能自由转让和出售。如果不是产权车位,就需要问车位的使用年限是多长,比如有70年使用权的车位,还有出租的车位,时间应该不超过20年等等 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吗?首先,禁止出售人民防空车库。 根据现行社区规划法律法规,纳入共享区域的共享空间、停车位、车库归全体社区业主所有,同时禁止销售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无权出售。其次,不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车位。 购买车位和车库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该行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改建、大修、装修(新增)自住房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自住以外的东西,当然也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第三,停车位相关细节应写入合同。 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最好将车位明细写入合同。买受人签订预售合同的,车位与房屋同时购买的,买受人与开发商在预售合同补充条款中明确约定车位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格等,最好有平面图。如果购房者先买房,再买车位,可以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以上细节应有具体说明,合同另行备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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