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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应该退还
释义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因买卖双方原因或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收到房价的,应当退还房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或者追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转让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业主经工程质监单位核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一般是指买受人所购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质量问题经修复后不能保证买受人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使用的情形。
    

业主购买的房屋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严重程度。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拒不修复或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期间造成的修复费用和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出现质量问题后,业主应初步分析质量缺陷程度,房屋主体质量是否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以便采取相应对策。在上述两起房屋质量纠纷案件中,购房者都采取了正确的方式,其维权也相对顺畅。但如果不采取正确的方法,即使购房者感到委屈,也很难保护自己的权益。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出卖人收到房价的,应当返还房价。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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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