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分割财产是否由股份分享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不分的,为共同继承。因此,在继承开始后,如果有多个继承人,遗产不可分割,则推定每个继承人都是遗产的共同所有人,享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承担平等的义务。但是,法律拟制中的共有权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共有人的数量在分割前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什么?遗产分割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遗产的,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共有等方式处理。”遗产分割的方式有:(一)实物分割。 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实物分割。可分为实物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的,也可以是不可分的。对于可分的事物,我们可以把它们分成一般的对象。例如,对于谷物,我们可以划分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于不可分割的东西,我们不能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划分,只能把它们作为个体来划分,比如电视机、冰箱等。不可分割的实物不能分割的,应当折价赔偿。(2) 价格细分。 对于不适合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通过变卖来换取价款,然后由继承人按照其所占遗产份额的比例进行分割,每人得到与其所占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款。(3) 薪酬细分。继承人中有一人愿意继承不适于分割的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应当按照其份额的比例,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的补偿。(4) 保持共同的分割。 如果遗产不适合实物分割,并且继承人愿意取得遗产,或者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的共同地位,可以视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继承人应当按照各自的份额确定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向我们的律师咨询一下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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