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和盗窃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贪污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返还,数额较大的,非法占有他人遗忘、埋藏的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一定时期内数额巨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和盗窃罪都以他人财产为客体,都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主观上都是故意的,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这是他们之间的共同点。但是,如何区分盗窃和贪污: <1。前者,行为人意识到自己以非暴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持有他人财产后才能产生犯罪意图;后者,行为人意识到自己以不为财产所有人所知的秘密手段非法取得他人财产非法取得他人财物前,才能产生犯罪意图。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不同的。前者可以是秘密的、公开的或半公开的;后者只能是秘密的。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客体只能是犯罪人在犯罪前持有的他人财产;后者的客体只能是犯罪人在犯罪前没有持有的他人财产。其中,犯罪对象的不同应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因素; 4、返还与不返还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必须拒绝返还或者交出他人财产,构成犯罪;后者即使盗窃他人财产,然后又主动返还,也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视为酌定量刑情节。贪污罪和盗窃罪都以他人财产为客体,都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主观上都是故意的。我希望我们的文章能在你困惑的时候给你一些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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