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如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
释义 |
如何办理担保人担保登记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12月11日发布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7年规定,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后,应当到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担保登记手续。(1) 非金融企业法人应当逐户登记。担保人应当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当地外汇局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领取《对外担保登记证》。担保合同履行完毕,担保文件自动失效,担保人应当将《对外担保登记证》交原发证机关注销。(2) 金融机构实行月度定期登记制度。每月15日内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和《对外担保反馈表》,并将上月担保情况上报当地外汇局。 担保人履行对外担保义务,应当经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从事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办理对外担保售汇、付汇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当同时将绩效核准书复印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上述内容是对“担保人如何办理担保登记手续”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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