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担保人连带责任以外的违约责任能否得到支持
释义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借款人支付原告贷款本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无异议。但是,对于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议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保证人的责任原本属于债务人,是一种赔偿责任,债务人是实际的最终责任人。保证人单独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人的责任大于债务人的责任。如果违约责任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很容易导致其权利义务失衡,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原告的要求应被驳回。另一种观点认为,担保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只要贷款人与担保人之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予以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应当向主债务人追偿。实际上,担保借款合同由两个合同组成,一个是主合同,即借款合同,另一个是从属合同,即担保合同。本案主合同的相对人是贷款人的原告、借款人的被告张某,次合同的相对人是贷款人的原告、担保人李某、王某。从合同内容看,主合同的内容是符合法律的。原告主张被告张某应承担还贷本息的主张应予支持。本案也由合同的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另一部分是保证人承担违约责任。从理论上讲,保证人的责任是以债务人的责任为基础的,是一种赔偿责任,债务人是实际的最终责任人。如果主债务人没有责任,担保人也没有责任。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类似案件的报道。从合同法的角度看,担保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只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其效力应予确认。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存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可根据双方协议生成。违约责任是为了保护守约方,惩罚违约方,维护交易安全。本案中,保证人在接到原告要求严格按照保证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通知后15日内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的,不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未及时履行保证责任,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功能。本案中,原告与保证人虽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但约定的违约金偏高。同时,考虑到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可以减少违约金的数额。本案担保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的条款。违约责任直接制约着保证人,没有规定保证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追偿。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3: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