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担保人应对借款人“中途”失踪承担连带责任
释义

【法院判决书】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银行与李先生之间的担保合同合法有效,李先生作为担保人,对龙先生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7日内,判令李某承担担保责任,退还银行贷款本息2万余元。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本案中,银行与李先生的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李先生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单独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是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不同。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只有在不履行时才有义务代表主债务人履行,这是补充;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和主债务人是连带债务人,而债权人在担保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求偿,即债权人有权选择向谁求偿;二是连带担保责任中的保证人事先没有抗辩权,即保证人不能以债权人的需要起诉主债务人一是作为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条件,一般担保中的担保人有提前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起诉主债务人,否则不能直接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三是,连带责任担保是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一般担保是当事人约定的;第四,连带责任担保比较强,比较有利对债权人而言,担保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担保的担保较弱,担保人的负担较轻。回到这个案子。当银行长期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时,直接被告知由连带保证人李某承担保证责任,这有两个好处:一是充分利用连带责任保证的优势,直接让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使其债权能够尽快实现;二是避免了因追诉债务人失踪而造成的公告送达时间,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4: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