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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承诺的概念是什么
释义

(1) 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类型,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不改变债务内容的情况下,通过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事实。根据原债务人承诺后是否免除债务,债务承诺可分为免除债务承诺和并存债务承诺。
    

1。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免责债务承担的效力是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不再对所转移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责任。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属债务,除完全属于原债务人的债务外,随主债务一并转移给新债务人。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有抗辩权,新债务人也可以对债权人进行抗辩。
    

2。指债务人不脱离债务,第三人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关系。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不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原则上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只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就生效。(2) 债务承诺的关键要素:1。必须有有效的债务。转让的债务可以转让。(1)性质上不可转让的债务。(二)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转移的债务。(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协议。(一)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诺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当债务免除承担有效时,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第三人事后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要求第三人承担因不履行债务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或者上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原债务人承担不承担保证第三方还款能力的责任。同时承担债务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成为新的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向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以股份方式承担债务的,依照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请求原债务人履行。抗辩权随之转移。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的抗辩。这一点既适用于免除债务承诺,也适用于并存债务承诺。有理由使债务无效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间未届满的,新债务人也可以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进行抗辩。此外,在双向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的抗辩权。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非因果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对债权人进行抗辩,而只能基于债务本身的抗辩对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3。

根据《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该债务有关的从属债务。例如,附属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给第三方。但是,从属债务是原债务人的专属债务。保证债务未与主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同意的除外。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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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