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的实现过程是什么 |
释义 |
1、 留置权的实现过程是什么?根据《物权法》的上述规定,留置权的实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到期,还款期限届满。 只有当留置权担保的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时,留置权才初步具备变现条件。留置权不同于其他担保物权,它具有次要效力。债务人因债务清偿期届满而不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仅具有留置权的效力,即债权人有留置标的物的权利,但不具有优先权的效力。也就是说,留置权人不能立即改变留置权的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真正实现留置权。第二,债权人实现留置权的主要途径。 1。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使留置权折价。所谓折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后,或者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根据留置权的性质和市场参考价格,将留置权的所有权从债务人转移给债权人,从债务人到债权人,是实现留置权的一种方式。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拍卖留置物达成协议的,可以委托拍卖机构自行拍卖留置物。当事人对拍卖未达成协议的,法院只能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强制拍卖。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留置物。出售是一种比拍卖更简单的交换标的物价格的方式。不需要经过竞价,但标的物由当事人或者法院以合理的价格直接出售。当事人可以协商出售保留的财产。协商不成的,留置权人可以起诉法院,在判决胜诉后,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拍卖或者变卖留置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保证公平、公开、公正,人民法院一般以拍卖为原则,但拍卖除外。保留财产折价、拍卖、变卖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但此时,债权的未偿部分已经属于普通债权,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以上是小编为您安排的内容。债权人要实现留置权,需要符合相关法律和物权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才能正确实现留置权。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