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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始文件的盖章和签字应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1) 根据民法原则,单位出具的文件,既有公章又有个人签名的,除文件另有规定外,均视为单位行为,无论与出具单位的关系如何,均推定该个人为代理人。如果上述文件从诉讼中拿走,个人将不会被视为一方当事人。但是,如果有单位的印章而没有印章,只有个人的印章或者签名,即使单位的名称已经写好,如果持票人不想找单位或者发文单位不认账,有印章或者签名的个人将成为诉讼被告。(2) 防止无效签字、虚假签字和虚假索赔。属于代签凭证。代金券的收款人后来不认了。原因是代签方式不规范。代签借款、代收代收款项时,不签自己的名字,即代签人的名字。就这样,当事后发生纠纷时,代签的人说,自己实际上没有收到钱,也没有签字,所以拒绝收帐。因为代签的人没有签自己的名字,他别无选择,只能事后依靠。即使发生争执,他也记不清是谁代签的。因此,在代理签名的情况下,被签名人的姓名和被签名人的姓名必须由代理签名人同时书写。代理签名人应在自己签名后加上代理字符,并将姓名和代理字符放在括号内。
    

2。指以他人名义签字,即合法收款。实践中,此类纠纷的发生率较高。原因是许多人对签署的文件不附加条件。只要看到签名的文件,特别是熟人的文件,他们就会深信不疑,这就为那些头脑不正常甚至坏人代签、代领提供了便利。
    

防范措施应如下:(1)对不熟练鉴别真伪的签字人,应当面签字;(2)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在对方签字后,可通过电话联系核实业务条件,顺便核实一下签名。
    

(3)妥善处理因面对面而发生的一些签名业务的签发,由于收款人是付款人的领导或密友,付款人不好意思要求收款人签发借款、收据或借据等,收款人事后会违约或忘记,导致纠纷和被动支付。防范的方法是:对不善于亲笔写借据、收据、收据和借据的,会计可以提前写借据,只留借据的签名或盖章留空,一般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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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