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书面证明怎么还贷?债权人在收取债务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1、 首先,确定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方法包括:对方补充借款单或还款计划,记录对方承认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的谈话,寻找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的证人,第二,协商不成的,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将汇款凭证从银行转出,要求对方偿还。三是关于对方下落问题,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当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并在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予以答复。公示期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款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可以缺席判决;借款关系不能确定的,裁定终止诉讼。审判中,债务人离开,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第二,债权人在追债时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一般来说,借据、合同中的交易条款、交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尽可能了解债务人的动态和最新情况。如今,公司之间的分立和合并非常普遍。许多公司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变更名称、住所,使原债权人无法自谋生路,逃避债务。一些市民经常搬家,久而久之很难找到户籍。因此,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注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对债务人恶意逃债一无所知。 3。尽可能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许多债务人经常以没有钱还债为借口。事实上,许多债务人隐藏他们的财产。一般来说,很难获得一家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但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迂回的手段,例如,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对方的经营状况:我们可以了解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从而间接证明公司的财务状况;此外,我们还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对于负债累累的市民,可以通过了解职工及其家庭收入,或者接受继承、捐赠等方式,间接了解其偿债能力。你也可以委托律师或法庭调查一些难以找到的证据。诉讼时效应引起重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时起计算。就债务而言,一般是指债务到期时对方拒绝偿还债务之日起两年。对于中断、中止时效等特殊情形,还应注意保留和固定中断、中止时效的证据。 无论是向亲戚、朋友或其他人借钱,他们都应该写一份书面借据,以避免将来因对方违约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让对方写借条不是不信任对方的表现,相反,可以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友谊。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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