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用职权吸收、销毁会计凭证 |
释义 |
滥用职权吸收、销毁会计凭证罪能不能这样。事实上,吸收犯是指存在多种不同行为的犯罪,其中一种行为吸收了其他行为,仅以一种罪名成立。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知,可以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受到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的处罚。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依法给予辞退或者直至辞退的行政处罚,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以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论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1。隐匿、销毁上述依法应当保管的会计资料金额或者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和国家利益50万元以上的; 2。隐匿或者故意损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拒绝处理交出会计资料的; 3。隐瞒或者故意损毁,致使上述会计资料丧失使用价值,无法查阅、调查,真假难辨; 4。以纵火、陷害等恶劣手段隐匿或者销毁上述会计资料的; 5。虽经行政处罚,但仍拒不改变、屡教不改、屡教不改等。 以上是相关答案。滥用职权时,一般会构成犯罪。本罪成立后,可以吸收销毁会计凭证罪,但只能以一罪论处。一般来说,滥用职权销毁会计凭证将构成犯罪。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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