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厂是租赁的,租金每年8万,五年内增加1万。租赁的工厂是锦州区一个村委会的土地。从公司成立到2005年,我们交了房租。他们到地税局开发票给我们。从2006年开始,我们正常支付租金,但由于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万元)的问题,发票一直没有开给我们。我想问的是,我们是否属于城市土地使用税的范围,而不是农村地区。地方税为什么要征收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如果缴纳了城市土地使用税,这个农村集体土地该由谁来缴纳?你们有什么相关政策吗?律师答复:目前,我市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规定,建制镇管辖的行政村也属于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因此,如果你的公司在一个镇的管辖范围内,它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出租给“村委会”生产经营的集体土地,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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