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吗 |
释义 | 一、法院判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吗 法院判离婚后不用去民政局办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即解除。 因此,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就是最直接的离婚证明,直接表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因此不能也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实践中,部分地方的部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认可法院离婚判决书, 要求办事人员出示离婚证,其实这是工作人员不懂法的表现。遇上这种情况,大家可以持离婚判决书到当地民政局申请出具一份离婚证明书来使用。 ![]() 二、法院判离婚后多久能再婚? 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 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三、法院可以判离婚但不分割财产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张不分割财产而另一方主张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一般都会进行分割。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判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吗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法院判决书的效力其实是等同于离婚证的,因此,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夫妻离婚了,那么夫妻只需要把判决书收好就行,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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