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是什么犯 |
释义 | 一、非法拘禁是什么犯 非法拘禁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构成要件 1.侵犯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所以,只要是一般的人就可以,不用以行为能力进行区分。 2.客观要件,具体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将他人关在房间,受害人的活动空间被限制,已经属于剥夺他人身体自由。 3.主体要件,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国家工作人员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会直接采取扣押等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4.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按规定,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所以实施该行为的人即属于故意。 ![]() 三、非法拘禁可以和解吗 对于涉嫌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被害人同意后一般是可以和解的。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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