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时间有多长 |
释义 |
湖南省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时间有多长。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征收。 应交土地使用税税额=土地使用面积×相应的土地等级税;未出具土地使用证的,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出让通知书》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超过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管理部门不能确认面积的应税土地,由纳税人缴纳应当如实申报,并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计税。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自治区、直辖市。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量面积为准。2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的,以该证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三。尚未颁发土地使用证的,纳税人应当申报土地面积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进行调整。土地使用税按年度计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4月和10月,但一些地方税收没有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 1。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按年度计算,半年申报缴纳。上半年在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的税款不低于年度应纳税额的50%;下半年在10月15日前。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年度应纳税总额在200万元以上,可按月或按季申报(一个会计年度不变),申报缴纳期限为每月月末前后10天。按月、季度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名单,由各行政分支机构确定后报市局备案,交征收大厅备查。 纳税前需要申报,相应的土地使用税也不例外。国家对土地使用税的申报年限有相应规定,一般按年度计算,分期缴纳。具体期限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因为每半年征收一次,一般是4月、10月申报,需要在月中旬前申报,由经管部门确定,报市局备案。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面积为征税对象,向土地使用者征收的以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行为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矿相对发达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商业,人口相对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额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您提出的“湖南省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问题,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至10月。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需要查询后付款。土地使用税每年缴纳一次,但有些是每半年征收一次。你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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