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到期时的拆迁补偿是多少 |
释义 |
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为了顺应政府的改革和发展,一些房屋和土地被征用和拆迁,政府在征用土地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拆除后,很多人不知如何补偿。下面就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拆迁时的补偿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被征收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二)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国家征用建设,是指铁道、公路、机场等各部委都有一套补偿折衷标准,农田、山川、宅基地、房屋、附属设施、工厂、农舍都有自己的规定。一般来说,征地需求者与当地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与村集体农民签订补偿协议,对完全失地的农民实施补偿,并从征地资金中优先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社区居民。并享受住房安置等政策 商业规划开发 这是当地政府为了开发,提前在规划红线内征地;征地建开发区,再出租给企业生产;有的拍卖给开发商建高楼、商品房等进行商业开发。这类征地价值普遍较高,补偿标准也较高(农民面对面,政府也制定了框架标准;这类拆迁“钉子户”最多)。再经过补偿,统一安置居民小区,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纳入社区管理,农民成为居民。 有关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证到期拆迁补偿有严格规定,对土地使用证到期拆迁补偿有详细解释。以上内容只是希望能帮助你解决自己的疑惑和困惑。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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