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多久换一次?法律如何规定 |
释义 |
1、 土地使用证多久换一次? 土地使用证一般不需要更换。需要更换的是土地出让或者国家换发相应的证书。因此,土地使用证的换发时间取决于国家政策和土地出让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土地所有人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土地进行登记,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进行土地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统一登记。 可见,只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时,才需要向使用者发放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土地登记本级应当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并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证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变更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因地上建筑物转让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原土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持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各级人民政府换发或者涂改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由此可见,土地使用证是我国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我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国有土地,因此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一般不需要更换。如果土地需要转让。可能会有新政。这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以上是法霸网为您整理整理的相关资料。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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