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生效时间 |
释义 |
1、 根据我国法律,如有约定,在约定期限内有效。如果没有协议,它将永久有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根据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进行协商,用于产权交换、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订立补偿协议的场所和面积。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未经行政机关裁定收回的,只收回房屋补偿款,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依法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不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两种情形。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搬迁期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拆迁双方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撤回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有效。如果没有协议,它将永久有效。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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