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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暂停房屋征收相关手续的期限和内容有何规定
释义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对暂停办理房屋征收相关手续的期限和内容有何规定,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建设、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得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对生产损失的补偿以及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业。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房屋征收程序,最长的暂停时间不应超过一年。同时,征收后,必须在一年内给予相应补偿。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多收房屋用地款、拖延支付补偿款的情况。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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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