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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还没有批准征用,能不能把地上的房子拆了
释义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除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建设和使用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即:,必须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批准,方可实施。(一)涉及集体土地和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2)审批机关为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一)涉及集体土地和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实施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6条。(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实施机关为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法律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强制执行,无论是涉及集体土地、房屋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执行的法律主体只能是法院。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如果土地未经当局批准,在程序上是非法的,可以得到保护。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解答的所有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你也可以阅读相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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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