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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赔偿不合理,何时聘请律师利益最大化
释义

只要收到“三个”文件,就要立即启动维权。第一个文件是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或者决定,应当载明行政相对人、事由、日期和救济方式。行政机关逾期不发出责令拆除通知书或者决定的,属于违法行为。第二个文件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收到补偿决定后,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个法律文件是移交土地决定的命令。

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可以看出,被征收人收到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终止执行,本规定适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您应该知道,订购土地交付有先决条件。除《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外,还有两个前提条件,即必须对被征地拆迁人给予安置补偿。赔偿期有多长?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所有征地费用应在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因此,三个月是安置补偿的期限。
    

上面提到的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如果被征收人收到征收方出具的三份法律文件,应当立即开始维权。现实情况是,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往往得不到保障,也就是说,征收人往往不出具一些法律文书。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应立即咨询律师,让律师为您进行专业分析。
    


    

2。律师什么时候应该介入?
    

--记住,3个月前遇到征地拆迁的老百姓都知道,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最好尽快请律师介入。从前,有一个党和我们谈话,说下次遇到征地拆迁,一定要尽快请你们,不要走太多弯路。毕竟,你是最专业的。
    

在第一个之前,也就是房屋拆迁之前,这里,我想向大家解释一个误解。被征收人千万不要有“只要我坚决不动,政府就帮不了我”的想法,因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要知道,即使你是合法房屋,也可能面临司法强拆。
    

不要等到房屋被拆除,甚至房屋被拆除后几年或更长时间,才考虑保护自己的权利。现在找律师可能太迟了。在第二种之前,即签订合同补偿协议之前,补偿协议是指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易的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等对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赔偿协议。
    

您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您必须在签名之前了解签名的含义。
    

如果你签署了赔偿协议,就意味着你承认了赔偿。一旦你签了协议,想重新签,以后就很难取消了。当然,并不是签了协议后就不能维权。只是一旦签订了不合理的赔偿协议,就很可能错失维权的最佳时机,这也加大了今后维权的难度。第三种之前,即复议、起诉期限届满之前,征收决定公告、房屋补偿决定、责令退耕决定是我们的共同文件。这时,我们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必须注意的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一般来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或者赔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被拆迁人对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他们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应该在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后,聘请律师协商补偿事宜。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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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20: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