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江淮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首先,我们来看看江淮引水工程。 引江济淮工程主要以城乡供水和淮河航运发展为重点。它由引江入巢湖、连接江淮、北调水三部分组成。长江至潮州段按三级航道标准建设,江淮通信段按二级航道标准建设。年平均引淮水量48.99亿立方米,引淮水量26.05亿立方米,水运总量约1.043亿吨。项目总用地面积226377亩(其中永久征地64669亩),基准年搬迁人口63021人。按2014年三季度物价水平测算,项目静态总投资约616.81亿元。总工期为60个月。该项目于2015年获得国务院批准。2015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提交项目建议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82号),表明该项目已取得项目批准文件,可以正式进行征地。 从前面对工程的描述可以看出,江淮引水工程是国家重点水利工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适用于征地拆迁补偿。重点参照22条有关规定: 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者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审批部门批准。 其他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按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林木、苗木的补偿标准,按照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物,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的原则给予补偿;对补偿费不足建设基本住房的贫困移民,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的,按照被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使用未确定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闲置土地的,不予补偿。 移民迁居较远后,对水库周围淹没线以上的零星树木、房屋,按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综上所述,本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征地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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