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共有三类土地: 第一类区域范围:Ⅰ、龙山镇、蒙诺镇,平均补偿标准:45669元/亩。 二类地区:一、镇安镇、平大乡、木城镇、龙江乡、拉蒙乡、河头乡、碧寨乡、向大乡、龙新乡,平均补偿标准:32973元/亩。平均补偿标准为20805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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