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
释义 |
一、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其配偶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主要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 这两种情况下,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共同承担。 二、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是否要还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偿还债务,这涉及到夫妻财产制度和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我们可以从几个原则来判断: 1.夫妻约定各自所有财产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知情,则只能用债务人一方的财产来清偿; 2.如果第三人不知情,那么可能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及另一方的财产来共同承担; 3.如未有约定,财产视为共有,债务同样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4.夫妻个人债务,在第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需用共同财产偿还或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明确夫妻双方的责任分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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