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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辽宁省兴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辽宁省兴城市共有三类用地:第一类用地范围:古城街、宁远街、城东街、温泉街、钓鱼台街、四家屯街。补偿标准:地块价格:7万元/亩;建设用地:7万元/亩;闲置土地:5.6万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聚华街、曹庄镇、临海街、沙后索镇、东辛庄镇、红崖子镇、徐大堡镇、高家岭镇、雁安满族乡、元台子满族乡、望海满族乡、六台子满族乡、大寨满族乡。补偿标准:地块价格:6万元/亩;建设用地:6万元/亩;未利用地:4.8万元/亩。
    

三类地区范围:华山街、郭家镇、白塔满族乡、南大满族乡、卫坪满族乡、建昌满族乡、三道沟满族乡、九门满族乡、姚王满族乡。

补偿标准:地块价格:5.5万元/亩;建设用地:5.5万元/亩;未利用地:4.4万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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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2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