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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案开庭流程
释义
    一、离婚诉讼案开庭流程
    离婚诉讼案开庭流程如下: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二、离婚诉讼材料都有哪些
    离婚诉讼材料都有:
    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三、离婚纠纷开庭注意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纠纷开庭注意事项:
    1.要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是一方有准予离婚法定事由的证据材料;
    2.作为案件原告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3.作为案件被告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按时在开庭时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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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