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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部门有权拆除
释义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查封建筑工地、强拆等措施。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尚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计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停止建设或者拆除的,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封闭、强拆等措施。违法建筑使用权本身就是一种客体。在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确认并要求拆除之前,违法建筑的建设者在物权法上仍有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建筑材料处置权。虽然建筑商没有房屋所有权,因此无权处分,但违法建筑的建筑商拥有违法建筑的建筑材料所有权,当然有权处分建筑材料。有权占用这栋楼。占有是一种事实,不是一种权利。它是人们控制和支配事物的一种状态。占有可以因所有权、其他财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以因一些没有权利基础和简单自然事实的行为而发生。违法建筑虽然不能取得所有权,但由于建设单位对违法建筑具有主导权,可以占有。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大楼。占有的目的不仅仅是占有,而是根据事物的物理性质和用途来利用它们。

4。违章建筑的业主有权占用违章建筑,所以他当然有获利权,但这种获利权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业主只能靠自己使用楼房,不能靠租房来获取利润。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查封建筑工地、强拆等措施。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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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3: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