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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岛果园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土地补偿费:
    

1。根据国家价格政策,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下同)。
    

2。按鱼塘、莲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征地年产值的5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涂、池塘、芦苇塘等经营性非耕地,按土地年产值的3倍计算;
    

4。宅基地征收按相邻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搬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补偿;
    

5。征用无收入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土地附着物补偿:
    

1。青苗补偿一般按一季作物产值计算,可收获的不补偿。能够移栽的,建设单位应当支付移栽费;不能移栽的,用地单位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或者限价收购;

2。拆除房屋的,应当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和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对违法建筑、种植的树木和协商征地后建设的建筑物不予补偿;根据实际情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的附属设施,应当缴纳搬迁费或者补偿费。集体所在地的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苗木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苗木、附着物的补偿费属于苗木、附着物所有人。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发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
    

根据以上回答,果园被征用的,补偿费按土地年产值的5倍计算。至于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安置房补偿。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意见,可以致电律师事务所的在线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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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