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补偿金如何分配 |
释义 |
拆迁补偿的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安置两种。安置款和安置房都是对被拆迁房屋存在的利益的改造和行使。这种利益可能与房屋本身或安置权有关。 1。属于私有房屋即产权房的,以房屋所有人为安置对象,居民不是被拆迁人。此时,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需要分析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如果只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一方父母的财产,搬迁后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公房是搬家的,如果公房是一方婚前租住的,但因结婚,配偶一方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也属于安置对象。 如果当事人根据这一标准难以判断,可以查看搬迁协议,即搬迁协议上是否有自己的名字,或者房屋配置清单上的配置方案是什么。 如果你能确认你有权重新安置,你可以等到重新安置后再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根本得不到赔偿,当事人最好尽快起诉。离婚诉讼的道路是漫长的。早起诉有利于案件早日结案。根据民法理论,房屋的整体增值包括装修款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评估房屋价值时,装修款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占整个房屋价值的比例将一并确定,未取得房屋的一方将得到相应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妇女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装修部分想得到相应的补偿,前提是要提前签订协议。 装修部分不是不动产,所以离婚时为了获得赔偿,只会评估残值,然后获得相应的赔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贬值,赔偿也非常有限。 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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