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拆迁房屋有房产证吗 |
释义 |
什么是安置房? 所谓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搬迁给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的住房。它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营利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过程中,以固定价格进行的土地拆迁,平房面积以本市城镇户籍(含农业户口)定向销售的住宅为主。 由于安置房是国家政策对被拆迁户的补偿,被拆迁户可以通过正常的拆迁程序,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安置房取得产权证,但办理产权证需要较长时间。 在实践中,开发商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往往在安置用地上多建一些房屋,超过安置所需的房屋数量,并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条件下将剩余房屋出售。严格来说,这部分房屋不再属于安置房范围,而是可以直接出售并作为普通商品房挂牌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重大市政工程中因居民搬迁而建设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如拆除黄浦江两岸的世博会。根据相关规定,被安置人取得此类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取得所有权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被拆迁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格相比),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为被拆迁人安置或购买。 在生活中,如果你想拆毁房子,应该主要集中在房产证的发放上,避免纠纷。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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