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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商品房多久可以拿到房产证
释义
    一、拆迁商品房多久可以拿到房产证
    拆迁房一般90日内可以拿房产证,具体依据拆迁安置合同中约定的登记期限而定。拆迁房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二、拆迁商品房拿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要求必须是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要求必须是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要求必须是原件;
    4.查档证明要求必须是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对象是单位的话,是需要提交单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求必须是原件并且交复印件,被拆迁单位定法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必须是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必须是原件并且交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必须是原件并且交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三、拆迁商品房拿房产证怎么办理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房屋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详细就进行房产登记,发放房产证。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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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