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认定被拆迁人主体资格
释义

在拆迁过程中如何认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除了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关系外,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的认定也非常重要。
    

合法有效的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合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的资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法人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从登记开始,到注销登记。
    


    

仅依据上述规定不能简单判定被拆迁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在现实生活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
    

所有资格的鉴定。一般来说,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应当是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但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因财产分割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产权归属不明的,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因原房屋所有人死亡导致房屋产权归属不明的,以被继承人之间签订的遗嘱或者继承人之间财产分割的书面协议为准,或者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因房屋买卖发生的财产纠纷,以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为准;对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依法办理抵押房屋过户手续的,抵押权人可以是房屋所有人;在抵押协议约定的抵押期限内的,抵押人应当是房屋所有人;改建、改建、扩建、新建的房屋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因有关原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的,由规划部门批准的申请人为该房屋产权人,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确认。一般来说,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房业主。
    

业主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构或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2)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住房管理人,通常称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的房屋分为直管房屋和托管房屋。产权人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当地产权行政机关、区县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受托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权属不明的私人房屋。该机构是地方房管局,其权力和责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城市私房业主因缺勤等原因无法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有权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代理制度加以调整。这里被拆迁房屋的代建单位是指国家的代建单位,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
    

被拆迁人资格的根本问题是被拆迁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拆迁公告前依法取得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的,均为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承租人或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安置协议的主体。
    

以上是被拆迁人身份证的相关内容,是被拆迁人小编带给您的鲁巴网今天。小编认为,拆迁可以提高一部分人的生活质量,促进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如果您对拆迁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6: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