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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和承包商在土地合同中提到了什么
释义

土地承包合同中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是什么?用地单位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属于村里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里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承包。承包人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什么是合同管理权?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个人或者单位)因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等经营活动,对集体所有或者国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进行承包和使用的权利,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其特点是:第一,承包经营权存在于集体或国有土地或森林、山地、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物是集体所有或者国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不是其他财产。一些集体组织根据承包人承包的土地数量,将部分牲畜、农具或者其他生产资料作价或者不作价转让给承包人。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一项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承包经营权,是指集体所有或者国有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承包人有权独立占有、使用承包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并从中获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这里应该指出。承包人未取得承包土地或者其他生产资料全部收入的所有权,而是按照约定的数额(合同)将部分收入交付发包人,其余收入归承包人所有。这就是所谓“契约”的主要意义。由于土地作为生产资料的特殊法律地位,承包人无权分割。三是承包经营权,是将集体所有的、国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的承包使用权。这里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作物,还包括树木、茶叶、蔬菜等。此外,林、牧、渔业的承包地或森林、山、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经营,均在承包经营权范围内。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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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