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承包方能否使用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发包方是不允许使用的,只有承包方可以使用,但发包方可以监督承包方使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权利:(一)依法将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出去;(二)监督承包人合理使用和使用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保护土地;(3)制止承包人破坏承包土地和农业资源;(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护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二)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依法不得干扰承包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三)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四)实施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形式有哪些:(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设定取得和转让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通过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多种方式,以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应当签订合同,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证书、草原使用权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交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通过转包、交换、转让等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通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承包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当事人要求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 非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继承范围内没有承包经营权。因此,我国民法学界对合同管理权能否继承存在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承认承包人应得收益的继承,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是有限的:(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合同期内继续承揽;(2)以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确立的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合同期内继续承揽。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不能使用,只有承包人可以使用,但用人单位可以监督承包人使用土地。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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