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后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以委托人名义实施的行为是否有效 |
释义 |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视为无效有效。这一规定实际上是禁止反悔代理制度。表见代理是一种无权代理,但由于委托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表见代理具有授予代理权的外观,即所谓的外观授权,使相对人认为其具有代理权,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其与被授权代理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学者们一般表述为:(1)委托人具有授权的外观;(2)第三人应当依赖授权的外观;(3)第三人应当基于该信托与表见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4)第三人应该诚实无误。以上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您有任何其他争议,欢迎您访问法律咨询网。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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