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人过错的免责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与保险责任的免除各国保险立法都将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列为法定免责事由,其法律依据在于:一方面,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违反了保险法法律规定保险事故是意外事故;另一方面,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反了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是意外事故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仍然得到赔偿,就会诱发道德风险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各国法律将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列为责任原因,主要是为了防止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从而防止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我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不得退还保险费。”(二)被保险人的过失和保险责任的免除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现代保险立法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过失造成的保险事故分两种处理方式方法:对于轻微过失,不免除保险责任;对于重大过失,各国规定不一致。在一些国家,重大过失等同于故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些国家规定,保险人无论有重大过失还是轻微过失,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德国保险法区分了一般保险和责任保险,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在一般保险中,保险人只承保轻微过失造成的保险事故,而在责任保险中,也承保重大过失。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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