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保险合同和保证合同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保证保险合同和保证合同有什么区别?不同之处在于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性质和担保范围。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详情如下: 1。合同内容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法律担保形式。担保合同作为担保的法律形式,以担保人的责任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移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保险。保证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信用风险管理。合同的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购房贷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不存在对价条件,保险人在收取保险费的前提下履行保险责任,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性质上,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具有主从关系。担保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基础,主合同不能独立存在。保证保险合同与主合同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保险合同一旦成立,就存在着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合同的履行为单次免服务合同,而保证保险合同为双次有偿服务合同。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成本。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但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仅限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限额内的贷款本息,违约金、逾期利息、罚息等不在赔偿范围内。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担保合同和担保保险的不同内容进行了梳理。可见,两者的区别在于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性质和担保范围。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律师事务所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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