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会会员可以无故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1、 工会会员是否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会委员会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工会委员会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和民主权利。这是中国工会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和存在的基础。工会的建设职能是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改革建设,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这是我国工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项社会职能。工会的参与职能是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这是因为广大劳动者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主体地位,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享有民主权利。工会作为广大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决定着一种社会职能。(4) 教育职能工会的教育职能是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这是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和自身素质的需要所决定的。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会委员会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工会委员会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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