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家庭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1、 家庭成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解除劳动合同由家庭成员签署的,劳动者委托家庭成员代签的,代签行为有效。没有家属委托的,代签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经职工同意的,该行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委托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的没有代理权的合同,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不得对被代理人产生影响,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 对方可以在一个月内督促委托人承认。委托人未表示意思表示的,视为拒绝承认。合同成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应通知。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变更:指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或增减,是指劳动合同双方依法订立,尚未履行的行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内容、形式和程序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定,就没有实质性和程序性的限制。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无需协商一致或者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具体来说,可以分为通知发布和即时发布。通知解除是指劳动者履行通知程序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立即终止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无需协商一致。主要包括过失辞退、无过失辞退和经济辞退。三是最新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5条【委托书】委托书为书面形式的,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董事的项目、职权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仍履行代理行为的,对被代理人不产生影响。 对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督促委托人予以承认。委托人未表示意思表示的,视为拒绝承认。善意相对人有权在行为未被承认前予以撤销。取消应通知。行为人的行为不被承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赔偿损失。但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认可时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 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对方和行为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家庭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委托家庭成员代签的,代签行为有效。家庭成员不受委托的,代签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劳动者同意的,该行为有效。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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