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可变合同 |
释义 |
什么是可修改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时明显不公平。”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是合同当事人的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2)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相对无效。(3) 可撤销合同一经撤销,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即告消灭,这种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变更后,当事人之间仍然存在合同关系,但合同关系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变更的影响也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时。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可撤销合同和可变更合同包括以下几种:(一)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不公平合同。 有关重大误解和明显不公平的详情,请参阅本书第5章第7节。(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四)利用他人危险订立的合同。应当指出的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但在新合同法中,对上述情形有不同的规定。一是区分因欺诈和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根据国家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将一方以欺诈和胁迫方式订立的合同分别作为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可变更合同处理,利用他人危险订立的合同,应当先列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合同法》之所以规定这一点,是因为合同的效力一般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涉及私权关系。只有当事各方才能充分重视和维护各自的利益。当存在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变更权,充分维护自己的利益。当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时,合同应当无效,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内容是对小编可以变更合同的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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